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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招投标 亟待健全规范

1999-03-2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曲冠杰 我有话说

近来,云南省昆禄高速公路剪彩不久即告报废和重庆市綦江彩虹桥虹销人亡的惨剧,不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追源祸始,此类事故的发生有一个共同的重要原因,就是在工程招投标上黑幕重重。当前,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事故频频的背后,是大量令人怵目惊心的经济犯罪,而在招投标工作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近年查处的经济案件中,涉及工程招投标的占30%至40%,而其中大多又往往与腐败行为互为表里。

据有关专家介绍:自从1984年我国开放建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以来,招投标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中被广泛采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有关法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如今,招标投标工作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原则上还未能尽如人意。一般说来,国家重点工程较好,而各级地方项目则比较混乱。

首先是缺乏监督。目前,我国对招投标进行监察、仲裁的机构尚不健全,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使招投标机制规范运行步履维艰,而左道旁门反倒四通八达。特别是地方领导干部和有关管理部门,目前在制度上对他们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如果他们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搞“权钱交易”是轻而易举。如今,“领导傍大款”已不再耸人听闻,某些领导在将工程项目双手奉献给一些专靠粗制滥造暴富的包工头后,再从他们盘剥下来的不义之财中分得一杯羹。于是乎“条子工程”、“关系工程”纷纷出笼,一路畅通;有的甚至直接钦定设计施工队伍,长袖善舞者好活不断,奉公守法者则望活生叹,最后逼得奉公守法者也在“游泳中学会了游泳”。建筑市场已成为国人瞩目的腐败行为的高发区。南方某市市长在短短的四五年中,经其越俎代庖批准的工程达几百项,从中获利上千万元,至于给国家带来的损失则难以统计。然而此公却仕途亨通,如果不是东窗事发,锒铛入狱,谁能想象他究竟要在权钱交易这条路上再走多远!如此唯利是图地挑选施工队伍,以至只会砌砌平房的包工队竟然也敢承建高楼大厦,一群临时纠集起来的乌合之众也要在高速公路工地上练练手,如此这般,招投标制度岂不是形同虚设,建设工程的质量又从何谈起!

其次是低价竞标。建筑工程往往不是按国家政策和市场规律来定价,而是由建设单位任意压级压价或自行定价,既不考虑企业资质等级,也不按技术等级和工程难易度区别,单纯以低价为中标条件。由于投标活动的不规范以及建筑市场的迅速发展,工程项目的投资业主成了万人逢迎,颐指气使的“赵公元帅”。而部分业主依靠手中权力,常常压低标价以迫使投标单位让利;或者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以能进行更多次的权钱交易。某项投资不足亿元的工程,竟被肢解成十几个标段,招来众多投标者后,业主再以苛刻的低价,使施工企业互相“残杀”,业主则坐收渔利。一些施工单位任务不足,为了生存,不惜饮鸩止渴,也竞相采用压价的方法竞标。由于把最低价作为中标条件,价格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一些企业为了生存,明知赔本也得干,以致企业严重亏损。中部某公路二标段,总造价为1000多万元,一单位以大大低于造价的600多万元中标。结果施工企业亏损100多万元。

然而低价竞标的建设单位也有自己的杀手锏,叫作“堤内损失堤外补”。先把工程搞到手再说,然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想方设法降低造价;或者拖延施工进度,迫使建设单位追加投资,达到“低报价,高索要”的目的。这种事例可以说举不胜举。

再次是层层扒皮。令人切齿的回扣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好处不到,工程跑掉”,“私下不交易,难揽好活计”,这些“生意经”已成为建筑业公开的秘密。由于对工程项目信息发布的管理尚欠完善,再加上负责工程发包和工程款支配的管理人员与工程建设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益关系,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传播路径由明转暗,“黑箱操作”被普遍运用,工程业主方某些管理人员利用工程发包索取回扣似乎已是天经地义,有的回扣甚至高达工程预算的5—10%,一个工程的回扣一家人几辈子吃喝不愁,巨大的诱惑和不要白不要的心理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

目前索取回扣手段翻新,花样百出:如中部某城市工程局业主以一处房建工程为“鱼饵”,以“考察资质”之名,驾临欲投标之建筑单位“议标”。一路之上访幽探胜,吃喝拿要,建筑单位奉命唯谨,侍候得妥贴周到。却不料业主“考察”后两手一抹嘴,而工程从此如白云黄鹤,而建筑单位只好打掉门牙往肚里吞,此所谓“引而不发”。

有的业主手伸得更长,竟然挟制建设单位使用其指定的高价劣质建材和设备,再从物资供应商那里扒一层皮,此所谓“一石三鸟”。

建筑单位如果最终有幸中标,仍有无穷烦恼。与建筑单位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各路诸侯乃至八杆子打不着的部门都会以种种名义蜂拥而至,争抢“唐僧肉”。名目繁多的费用,五花八门的赞助,令建设单位晕头转向,应接不暇。

建设单位在当前僧多粥少的局面下,往往对业主有求必应,曲意逢迎,甚至不择手段进行拉拢。特别是那些手操拍板大权的实力派如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领导人更是他们“糖弹公关”的首选目标。奉送礼品外加红包,游山玩水之余是小姐“三陪”,直到猎物上钩而后已。然而建设单位的各项付出也并不是打水漂玩,所有一切都要从工程款中扣除,而手中攥着业主方的小辫子,便可肆无忌惮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腐败计入成本,其工程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目前建设单位更司空见惯的获利手法是转包。特别是那些凭关系搞到工程的皮包公司,项目到手,不愁没人上门烧香,于是层层转包,不费吹灰之力,财源即滚滚而来。如今一个工程经两三次转包已毫不足奇,最多的一处工程竟然经过七次转包,一次次的坐地分肥,还能剩多少工程款用于工程建设!

目前,建筑市场上有一些被人称为“空手道”的“中介人”或“信息公司”颇为活跃,他们的工程介绍费高得惊人!少的是工程造价的2%至5%,多的则高达8%以上。如此,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从何谈起?然而这些“信息贩子”往往手眼通天,魔法无边,成了投标单位既想甩掉又离不开的魔杖。

更令建筑企业防不胜防的是,这些“信息贩子”抓住建筑行业由于任务不足而饥不择食的心理,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欺骗活动,让他们交了不少“学费”。如中部某地区建筑公司去年通过所谓“中介”共获取工程信息600多条,其中有参考价值的不足百条,而为了跟踪这些信息,企业派出大批人员东奔西跑,南下北上,整整忙活了1年,最终还是水中捞月。不仅虚耗精力,而且花了300多万元的冤枉钱。然而比起北方某市交通局工程处的遭遇,这家建筑公司还算是损失小的!该工程处有幸被一家“中介人”介绍参加“三峡工程”建设,好不兴奋!于是东筹西借,交上30万元“质量保证金”后,大队人马和机械设备千里迢迢、风尘仆仆赶到三峡工地时,才知道自己掉进了一个弥天大谎编织的陷阱中。回头再去找“中介人”,早已是“一春鱼鸟无消息”。为此,该工程处交了1300多万元的“学费”。

招标方多方盘剥,中标方层层转包,中介方上下其手,方方面面都要手持尖刀从牛身上剥下一张皮,牛何以堪!

当前,基础设施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在全国展开。这些工程是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发行国债,利用银行贷款来建设的。如何把这笔资金用在刀刃上,把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建设好,这不仅为党中央和国务院所重视,也为全国人民所关注。朱基总理不久前在“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央确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扩大内需,带动国民经济较快增长。这项重大决策的成败,关键在于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工程质量,必须改革、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特别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

交通部、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说:要完善、规范招投标工作,首先要确定:凡是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无论是选择施工单位,还是选择供应单位,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不能绕道而行。各级行政领导不能以任何名义干预项目法人正当的招投标活动,杜绝“条子工程”、“政绩工程”。其次对施工单位的资信和招标文件要进行严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招标文件要严密认真。严禁搞行业、地区保护,不得在同一管理单位内部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同时要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运行机制,建设工程招投标要统一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制定严明、具体的纪律,将业主、招投标管理人员、执行纪律的纪检、监察人员全部纳入纪律的约束中,形成一环扣一环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投标文件规范化、国际化,以利招标投标双方操作,与国际市场接轨。工程招标要做到三合理一公开:首先是合理标段,不能划得太小;第二是合理标价,必须要高于成本价,要有一定利润(2%),不能低价竞标;第三要有合理工期,不要因行政干预、献礼而缩短工期。标底要公开,不能搞内外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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